- 导读:通过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职能局可以将政务基础信息数据上载到共享平台上,供其他职能局共享使用,为领导提供可视化决策支持;也可以通过共享平台提供的数据共享访问接口方式,支撑各职能局专业应用系统的开发,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1. 建设背景随着城市管理建设对城市地上、地下空间数据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开展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对城建基础信息资源的科学有效管理, 以满足各类空间地理信息的管理应用和城建口部门间共享的迫切;随后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将数据共享范围从城建口部门扩展到全市各职能部门,同时将城建基础信息数据范围从地理信息拓展到人口、法人、经济等领域,搭建起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为基础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2. 总体目标及主要内容2.1 总体目标立足城市发展需求,致力于解决当前城市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满足移动互联、物联网、智能(智慧)城市未来发展,通过整合各领域的专业信息系统或平台,集成可量测实景影像信息(DMI)、统一的地理底图信息、人口基础信息、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地名地址基础信息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专题数据信息等全市范围内的政务信息资源,建立起应用到全市各个领域的数据集,高速在线共享服务体系。地理信息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2.2 总体设计应包括: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分布实施;依托专网、资源整合;共同建设,协同应用;整体分散、适度集中和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等原则。2.3 建设内容2.3.1 公共基础数据库包括控制成果数据库;数字线划图(DLG)数据库;遥感影像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数字栅格图(DRG)数据库;政务地理底图数据库;地名地址数据库;地下管线数据库;可量测实景影像(DMI)数据库;卫星影像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库扩建;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等。2.3.2 实景影像数据可量测实景影像(Digital Measurable Image,简称DMI)是一种以地面近景摄影测量立体影像文件及其外方位元素构成的基础地理信息产品,通过可量测实景影像提供的开发包可直接对立体影像进行测量、信息提取并与其他基础地理信息产品集成,是我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适应按需测量采集更新空间信息的一种新的产品。2.3.3 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可包括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服务接口系统;基础数据共享门户系统;共享平台运维支撑系统;DMI数据管理系统;视频数据管理系统;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门户系统。2.3.4 应用示范系统 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公共服务门户系统 数字城管实景化应用 实景化数字旅游 实景化智能交通 数字公安实景化应用 实景化应急管理应用2.3.5 支撑环境建设平台支撑环境是实现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载体。平台支撑环境建设主要包括网络环境建设与软硬件环境建设。2.3.6 数据更新机制建设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加剧了城市面貌的日新月异,这就需要建立合理的数据更新机制,把这些变化及时反映到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以保障数据库的现势性与生命力,确保数据库系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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